CAD为几何图形定义属性

 

CAD中,“属性”实际上就是一种“块的文字信息”,属性不能独立存在,它是附属于图块的一种非图形信息,用于对图块进行文字说明。执行【定义属性】命令主要可以采取这些方式:在命令韩个输入ATTDEFATT按回车键;执行【绘图】|【块】|【定义属性】命令,如下图所示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CAD为几何图形定义属性 

下面通过为圆定义文字属性,学习“定义属性”命令的使用方法和技巧。具体操作如下。

新建文件,使用圆命令绘制直径为8的圆。

执行【绘图】|【块】|【定义属性】命令,打开属性定义对话框。

 

CAD为几何图形定义属性

 

在属性定义对话框中设置属性的标记名称、提示说明、默认值、对正方式以及属性高度等参数。当用户需要重复定义对象的属性时,可以选择【在上一个属性定义下对齐】复选框,系统将自动沿用上次设置的各属性的文字样式、对正方式以及高度等参数。

单击确定按钮返回绘图区,在命令行“指定起点:”的提示下,捕捉圆心作为属性插入点。

 

在属性定义对话框中的【模式】选项组主要用于控制属性的显示模式,具体功能如下:

【不可见】:用于设置插入属性块后是否显示属性值。

【固定】:用于设置属性是否为固定值。

【验证】:用于设置在插入块时提示确认属性值是否正确。

【预设】:用于将属性值定为默认值。

【锁定位置】:用于将属性位置进行固定。

【多行】用于设置多行的属性文本。

 

注意:当用户为几何图形定义了文字属性之后,所定义的文字属性暂时以属性标记名显示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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